中路股份及董事长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上交所9月14日披露,由于在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方面存在违规,中路股份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闪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
中路股份的违规事项包括:公司未及时披露向关联人提供借款。吴克忠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顶势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持有顶势投资49%股权,吴克忠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2016年1月,顶势投资向吴克忠提供无息借款2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9%。2016年12月30日,吴克忠归还上述借款。此项关联交易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应的临时公告,迟至2017年3月18日才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除此之外,中路股份重大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2017年5月24日,公司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控制的上海共伯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能共享自行车订购协议》,合同总金额为2142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31%。此项订购业务构成重大日常关联交易,应当按规定及时披露并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但公司迟至2017年6月1日,才予以披露并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陈闪作为公司事务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在公司业务部门向其提交关联交易协议后,未经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即直接签字盖章,未能勤勉尽责促使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