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羽凡吸毒被抓! 形象与前程毁于一旦
原标题:陈羽凡吸毒被抓!
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著名歌手陈羽凡因吸毒被抓。
2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石景山发布通报:
2018年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本市某小区抓获2名涉毒违法人员陈某(男,43岁,歌手)和何某某(女,25岁,无业),现场起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 经尿检,陈某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何某某呈大麻类阳性。目前,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北青报记者核实,陈某就是著名歌手陈羽凡。
1975年11月18日,陈羽凡在北京出生; 1994年正式加入音乐行业; 1998年11月17日与胡海泉组成羽·泉组合签约滚石唱片; 1999年11月10日,发行首张专辑《最美》,销量就突破百万,2000年发行专辑《冷酷到底》,2001年发行专辑《热爱》,2003年发行专辑《没你不行》,2005年发行专辑《三十》,2006年发行专辑《朋友难当》,2009年发行专辑《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羽泉》,2011年发行专辑《@自己》,2013年发行专辑《再生》,共发行了12张音乐专辑(其中原创专辑9张),唱片累计销量超过1200万张; 2003年,成立北京凡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总裁; 2005年,拍摄电视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结识了妻子白百何,2006年12月26日,陈羽凡与白百何结婚领证,2008年1月19日,儿子“元宝”陈盛桐出生; 2011年,客串出演电影《失恋33天》; 2012年,获得音乐风云榜音乐榜样大奖; 2013年,与胡海泉一起担当了《中国新声代》、《最美和声》两档电视音乐节目的导师; 2015年2月18日,陈羽凡登上央视春晚,表演京剧《三家店》选段; 同年8月,加盟浙江卫视《十二道锋味》第二季,成为锋味家族成员; 2018年8月,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二十·羽泉20周年巡回演唱会”; 2018年9月17日,参与演唱的单曲《亲爱的孩子》发行;
羽·泉组合计划今年12月25日开演唱会
陈羽凡是综艺节目的常客,据不完全统计,他参与的综艺节目包括《蒙面唱将猜猜猜》、《鲁豫有约》、《奔跑吧兄弟》,《加油美少女》、《快乐大本营》,《大牌驾到》、《非常静距离》、《嗨唱起来》、《异口同声》等。
羽·泉组合计划于今年12月25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行演唱会。
在网络购票平台,演唱会的门票仍然处于预定中,不过所有价位的门票都显示“缺货登记”。
国家对“劣迹艺人”的限制
早在2014年,当时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曾对“劣迹艺人”正式出台规定加以限制,在当年9月公布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中,广电总局要求: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
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
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
2018年1月19日,广电总局宣传司司长高长力在宣传例会上再次重申,广播电视邀请嘉宾应坚持“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即: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