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生育限制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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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咏/文中国将全面放开生育限制的猜测一直在流传,大家似乎都等着这只靴子落地。9月10日,中国编制机构网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3个计划生育相关司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在方案中,除了内设机构名称,具体条款政策和部门职责分工中也都去除了“计划生育”一词,相应改为“生育政策”。
尽管靴子尚未完全落地,时间表也无法预测,但这无疑是今年“两会”卫计委更名卫健委以来又一个明晰的信号: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可期可待。
这几年以来,我们听到最多的声音是人口红利消失、老龄化趋势难挡、生育意愿下降、养老金负荷沉重、社保体系步履维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人口政策掉头,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一步步调整,目的是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其实已经有点为时尚晚,长期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育龄人口基数下降以及各种因素导致的生育意愿下降,让老龄化和少子化的人口结构在未来不可避免将会更加凸显。此次卫健委“三定”方案中,新设了“老龄健康司”,也反映了中国的人口新形势。
不管是“单独”二孩还是全面二孩,依然有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那就是:生育权还没有彻底还权于民。比如说当年强调政策是全面二孩,不是全面二胎,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是没有资格生第二胎的。
在当前的人口形势下,在生育政策上继续保持管制性的执政思维是不可取的,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宜早不宜迟。
首先,长期计划生育政策下形成的管制思维,需要顶层设计上的放开才能逐渐扭转。前不久河南柘城县拟对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事就是例子。柘城县卫计委的做法确实没有违背政策,但与当下鼓励生育的潮流相悖。一方面人口老化、生育率低迷需要鼓励生育,另一方面重罚三孩家庭,这不仅将导致公众的认知混淆,也会导致官员的执政混淆。
不可否认计划生育政策在当时的环境下有其历史意义,但用行政力限制公民生育自由的做法,不应是长久之计,应该顺时顺势放开。需要强调的是,公民的生育自由,包括生的自由,也包括不生的自由。前不久一位专家建议40岁以下公民每年强制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领取,如未生育二胎,则退休方可领取。建言一出,舆论哗然。在个人权利意识日渐苏醒的当下,这种强制“生”的思维方式难以被民众和舆论接受。
促进生育意愿的释放,不应该依靠任何强制或者半强制的手段,而是要松绑生育限制。让那些有意愿、有能力生养更多孩子的家庭,没有后顾之忧。就像当年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政策上也要鼓励一部分人先“生”起来。另外,还需要创造一个对育儿友善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在中国的育儿成本太高了,女性付出的机会成本的代价尤其大。因此,释放生育意愿需要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多做文章,比如,完善幼托体系、给予税收抵扣甚至于在适当的时候过渡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制度、为全职父母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便利,为他们重归职场提供友善的支持等,这些都有助于生育意愿的释放。
但是,不管生育率低迷到何种程度,也不管对人口增长的需求迫切到何种程度,政策制定者都要清楚,不能再靠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来提高生育率,只能靠政策的引导和福利的激励。计划生育退出历史舞台已是不可逆的趋势,政策制定者要顺势而为,全面开放生育限制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