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60条惠台新政 包括经贸文化等方面
昨日,记者从市台办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河南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从经贸、文化、就业、学习等方面给予在豫台胞便利和支持,进一步促进豫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据了解,《意见》立足河南实际,从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深化豫台文化交流,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提出60条惠台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河南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南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
在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平台建设、台湾优势产业向河南转移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台资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创新平台,明确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33条具体措施。
在深化豫台文化交流方面有6条具体措施。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活动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放宽台湾影视和图书等市场准入限制等。
在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有13条具体措施。支持使用居住证注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向台湾同胞开放134项职业资格考试等13条具体措施,使更多台湾青年热爱河南、留在河南,为“中原更加出彩”招才引智。
在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方面有8条具体措施,《意见》明确在豫台湾同胞在教育、医疗、劳动和住房保障、参政议政等方面享受的平等权利,鼓励台湾同胞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大陆基层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