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近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昨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条例》的相关情况。
河南省注册志愿者人数位居全国第一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12360多个,注册志愿者人数近1200万、全国第一,志愿服务组织达4.99万多个。
《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提升志愿服务整体效能。
为困难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便捷服务
《条例》规定,对符合民政部门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对登记比较困难的志愿服务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为其依法登记提供便捷服务。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志愿服务团体,可以申请成为本区域内志愿服务协会的单位会员。
同时《条例》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申请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赠与资助、志愿服务基金收益等方式获得必要的经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
《条例》还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力争明年建成
《条例》第十四条指出:省、省辖市、县(市)区可以依法成立志愿服务协会。“目前河南省级层面的协会正在筹备成立,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就可以正式在民政登记注册。我们还要会同省民政厅积极推动各省辖市、县(市、区)的协会逐步都成立起来,为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提供组织化保障。”相关负责人说。
《条例》第四十条指出:依托河南省政务信息平台,建立河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与各单位和各地区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此,相关负责人说:“这些工作我省正在做调研,吸收外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明年建成方便快捷、功能完善、各方认可的河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将组织成立专业化志愿服务队
新闻发布会还透露,我省将加强志愿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我省选取了45个县(市、区)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的试点。
“下一步,省、市各级文明办将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统筹协调,积极整合资源,组织省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专业化志愿服务队。”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专业化志愿服务队将深入各县(市)志愿服务中心,针对文明实践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帮助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选准好的服务项目,有针对性开展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