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第四批共计52家充电设施运营商进行了公示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了解到,河南省对第四批共计52家充电设施运营商进行了公示。
记者了解到,经企业所在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及省发改委初步审查,本次共有52家企业基本符合河南省充电设施运营商准入条件,其中,我市有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入选,拟作为第四批纳入河南省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按照《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示。
记者了解到,我省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3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并且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互联网 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发展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按照《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河南省鼓励有条件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须委托纳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年度公布目录的充电设施运营商负责运营。(记者 覃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