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比例达56.6%
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介绍了2018年“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情况。
2018年,全省PM2.5累计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比下降1.6%;全省PM10年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 较2017年同比下降2.8%;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56.6%,基本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优良天数比例目标任务。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较2017年分别下降23.8%、2.5%、16.0%,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特别是12月份我省在近3年最为不利的气象条件下,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科学管控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开展暗访检查曝光, 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3天,仅比2017同期优良天数减少1天。即使在如此严峻的气象条件下,2018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56.6%,基本完成国家和省定目标任务。
纵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我省污染严重的时段主要集中在1~2月份和11~12月份。1~2月份我省气象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造成PM2.5升高。11~12月份,秋冬季节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 气象扩散条件较往年显著变差,我省重污染天气频发,还远重于京津冀及周边其他省份。(记者谷长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