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发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

郑州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预计到14日夜空气质量开始好转

2019-01-12 14:45:26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

  河南商报记者 陈朋冲/文

  根据郑州市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的预测分析,1月11日至14日左右,郑州市空气污染过程持续加重,其中预计在14日左右最为严重。1月11日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郑政文〔2018〕177号)规定,于1月11日23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这也是郑州1月份以来,继续1月4日后第二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1月12日上午10时,河南商报记者对比郑州市多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数据观察发现,郑州市空气污染指数为282,呈重度污染,比1月11日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在240左右浮动)污染加重。此外,1月12日10时,郑州市PM2.5的数值为232,PM10的数值为341。而到了11时,郑州市空气污染指数为242,略有下降。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1月12日上午10时,在全省,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的城市还有焦作(空气污染指数288)、三门峡(空气污染指数270)、安阳(空气污染指数246)、鹤壁(空气污染指数212)以及郑州周边市县巩义(空气污染指数248)等。

  对于重度污染为何出现在上述城市,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空气质量监测站了解到,主要还是受不利的扩散条件影响,1月11日后,京津冀南部、山东西部、陕西东部等区域扩散条件较差,也使得我省西部、北部部分区域污染加重。

  

 

  这也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预测相一致,1月11日和12日,我省处在弱气压场中,受逆温影响,空气质量转差,并开始加重。预计到14日夜或15日,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会有所好转。

  河南商报记者还了解到,上述(即将到来的冷空气)气象条件往后推迟,也使得污染过程比此前预测的多增加了一天。

  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3.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二)建议性应急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2.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等防治扬尘作业4次(非冰冻期)。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

  (1)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红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且持有"红警通行证"的除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建委、市环保局

  (2)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市场发展局、市物流与口岸办

  (3)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委(4)全市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经市政府批准的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且持有"红色通行证"的除外,但要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重点企业和单位在应急管控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市场发展局、市物流与口岸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1)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控尘办、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轨道公司

  (2)碳素行业按计划实施停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电厂污染防治设施要全部开启,脱硝设施满足工况条件下优化运行降低氮氧化物浓度。自备电厂压减生产负荷,力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协调,力争全市上网电厂发电量压减2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有RTO处理工艺的汽车、空调、电子机械设备等制造企业要加强VOCs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达标排放,并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垃圾焚烧、医疗危废焚烧等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生产计划,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环保部门及辖区政府要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三员"作用,排放超标的坚决关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严查"无煤化"区域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确保使用洁净型煤。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牵头单位:市禁烧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城建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实习编辑 熊子文)

百度推荐

广告位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