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方案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不达标不得评先评优
原标题:我省出台方案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不达标不得评先评优
今年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2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案”敲定,企业和社团组织也应参照执行。
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90学时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我省规定,2019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要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每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每年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面授培训和网络学习两种形式,以网络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缓解工学矛盾。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学时。
继续教育和工作考核
申领奖项等挂钩
按照计划,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2019年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
为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我省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自2019年起,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企业及社团组织应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