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一部完成度很高 好看的电影
看《心理罪》之前,先习惯性地在豆瓣看一下评论。不料,直接给我看懵逼了。完全两极化的评价,要不一星评价,要不四星评价。翻了翻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正巧很信任的电影评论人史航在微博上大加赞许了这部电影,出于对他的信任,我就鼓足勇气进了影院....
走出影院,体验如下:
一、电影完成度很高,好看。
二、男人真是啥时候都要保持好的身体状况和身材 。廖凡那么大年纪转型成动作演员当真是一点问题没有。想想自己,唉...
三、李易峰的死鱼眼终于派上用场了。他特色地眼球与眼白比例在别的角色上叫呆滞,放在方木(此电影角色)身上可叫做“在思考”。
原著看过,不是书迷。今天重看了一遍,观感比第一次看要好一些。但依然无法让我路转粉。电影编剧很棒,在原著上做了几处非常棒的改编:
一、原著中方木拥有不堪回首的回忆,抑郁孤立。但这样的形象在大屏幕上不太讨喜,于是电影把方木转成了目前很流行的形象——傲娇的天才,倔强,时尚。这种形象自卷福后,风靡世界。使得目前很多推理小说或电影,就不是讲案件,而是讲傲娇天才。仿佛没点傲娇病的天才,就不配做天才。
二、电影巧妙的让方木(李易峰)和邰伟(廖凡)都有自己亟待解决的“心理罪”。最棒的是,方木的“心理罪”是只对专业的执着,而不尊重生命——这个“心理罪”在原著中本属于最终BOSS连环变态杀手孙普。编剧将原著中凶手的心理罪转到了缉凶者身上,非常巧妙。也增加了方木这个人物的成长空间,避免电影中人物一出场就一路开挂的单调人设。
三、巧妙地加入了一个散打运动员的人物,使得电影动作戏增加,动作设计凌厉好看。
小说《心理罪》的案件有一个特点,我总结为——搞事情。这系列小说中的案件都是“事儿特大”那种,死人特别多,还特张扬。每一个案件若真的发生都足以载入犯罪史。以至于我在看书的时候会有一种漫画感。而这种漫画感在电影中也保留了下来,一支打入体内就体力爆棚的针,造型特帅特“哥特”的反派,这些漫画感带来的结果是减弱了观影的惊悚度,降低了真实性。对于目前尚未分级的中国电影市场来说,不算是件坏事。
这是部不值得二刷的电影,但刷一遍也绝不会吃亏上当。
可喜的是,我们看到在“刑侦电影”这个题材上,近年来国产电影有着很大的进步。
这种进步与愈加宽松的审核有着密切联系。从《毒战》中最后决战警察全员阵亡,到《烈日灼心》中对同性恋的刻画,再到《心理罪》直接出现了吸人血,肢解等变态行为,这些尺度的突破使得电影可讲的故事空间更大,自然编好故事的可能性更高。
可是带来的必然问题是分级制度的呼吁。
当然,目前看来,中国电影要分级是不可能的。这和电影制度本身无关。
就像中国很多问题一样。搞懂一个问题不是要搞懂问题本身,而是...你要搞懂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