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瀚 通讯员 侯杰 段典军
8月1日上午9点左右,正在执行送达路上的辉县市法院张道连法官接到申请人石某某的电话,申请人焦急地声称被执行人王某某(女)正在某市保险公司参加培训,张法官带领辅警,立即驱车赶到位于市区某地的保险公司,将正准备离开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堵个正着。执行干警要求其尽快履行判决,但王某某拒绝履行,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4年,被执行人苗某某、王某某夫妻二人分五次向申请人石某某借款260000元,但到期拒不归还。执行期间,法院将被执行人王某某依法拘留两次,仍不履行案款。其间,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依旧未按协议履行。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