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夜查电动车消防安全 81个检查组发现隐患589处
本报讯(记者 汪永森 文/图)8月27日夜,为认真汲取郑州市管城区“8·23”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高发态势,郑州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夜查:违规充电、占用楼道楼梯间等是重点
此次集中行动全市共组成检查组81个,出动检查人员221人,检查宇通小区、中博29号院、凤凰路农贸市场、翠园·锦荣世家等小区175家,发现隐患589处,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电动车677辆。
此次集中夜查行动,排查的重点区域为居民住宅楼院、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和村民自建房、群租房和宾馆酒店、桑拿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重点是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桩)管理不规范,未配备消防器材、未进行防火分隔,门厅、楼梯间和楼道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飞线充电,是否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针对性消防宣传,群租房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装修,居住房间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问题,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等消防安全隐患。
处罚:违规停放拒不改正的,罚200元并强制清理
针对检查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郑州消防支队严格执行“四个凡是”标准要求:
凡在居民建筑物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依法处200元罚款,并强制清理;
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凡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凡居民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函告当地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评定否决项,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宁紧勿松,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提高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