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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共排查“大棚房”项目42个 “高配版”还有游泳池

2018-10-27 10:29:42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棚房”耳房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骏 吴国强

  以建设农业项目为幌子,以建设“休闲农庄”等名称为借口在农用地中“种房子”。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不少地区的农田里,都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大棚房”的违法建筑,其典型特征是,从远处看是蔬菜大棚,而掀开门帘或走近一看,大棚里种的不是农作物,而是“房子”:厨房、厕所一应俱全,“高配版”的“大棚房”中,甚至有的还配建有游泳池。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2月起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后至今,郑州市共排查“大棚房”项目42个,涉及违规设施2287个,总面积546.3亩。今年11月中旬,郑州市也将就此前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个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42个被发现“大棚房”34个基本整改到位

  假借“蔬菜大棚”之名,实建厨房、厕所等一应俱全的房子,自全国不少地区出现以建设农业项目为幌子,以“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为借口在农用地中“种房子”的行为,各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已多次下发通知进行彻查。今年7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还就此问题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和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占地行为的紧急通知》(详见7月20日大河报AⅠ·07版)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10月21日至23日,受国务院委托,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检查组在河南督导“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郑州市也在专题汇报中进行了典型发言。

  据了解,自去年12月郑州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以来,该市共排查“大棚房”项目42个,违规设施2287个,总面积546.3亩。在42个“大棚房”违规项目中,新郑市拉菲农业庄园、翠谷农业等5个项目有租售行为;还有10个违规项目曾享受财政补贴,涉及资金总额3036.6万元。

  截至目前,在上述两千多个违规设施中,目前已整改到位或基本整改到位的违规设施有1775个,涉及34个违规项目,整改完成率为81%。

  “蔬菜大棚”中暗藏“两室一厅”

  今年9月底,记者曾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下简称港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对航空港辖区内发现的“大棚房”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

  在航空港区八千办事处花园村,西距航空港区主干道华夏大道约800米,一座名为元丰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院落藏身在一条小路的南侧。走进合作社大门,三排“蔬菜大棚”整齐地沿面前一条宽约七米的水泥“主干道”次第排开。但记者同时注意到,在每座“大棚”的两侧,各有一座木质耳房(指主房屋旁边加盖的小房屋),每座耳房和其紧邻的半个“大棚”,组成一套准备用于租售的“大棚房”。

  穿过“大棚”走近耳房的记者又注意到,这些耳房基本为“两室一厅”的结构,由防腐木材质打造,做工讲究,屋前不仅建有供爬藤类植物生长的方形凉亭,屋檐下还设计有木质结构的雕花装饰,耳房门窗也均为金属材质。而在上述水泥主干道西侧“高配版大棚房”中记者看到,大棚内部还建有已铺好地砖、瓷片的厨房、卫生间,就连“大棚内”这些建筑的外立面,也由石材打造。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合作社负责人建设的上述普通“大棚房”计划售价15万~20万元一套(含半个大棚和一个耳房),大棚内的土地可供购买者种植蔬菜、花卉用于休闲娱乐,一旁的耳房则用于居住,而那些还建有厨房、卫生间的“高配版大棚房”则售价更高。

  据了解,上述这一“大棚房”项目共占地15.19亩(含基本农田12.97亩),其中已建成房屋占地0.9亩,大棚占地4.15亩,硬化地2.79亩,在记者到达现场时,园区内近半数的耳房已被拆除。10月25日傍晚,港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港区范围内共发现了“大棚房”项目4个,国土部门已全部立案调查,其中3个因侵占、破坏基本农田或耕地而涉嫌刑事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提醒

  国土资源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明辨是非,不信、不建、不购、不租“大棚房”。同时,如您发现有“大棚房”的相关线索,也可拨打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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