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郑州交警将对滥用远光灯罚款扣分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大河网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从11月15日起,郑州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违者将被罚款100元并驾驶证记1分。
提起开远光灯,不少人恨得“牙痒痒”,更有网友把“远光灯”称为“马路毒瘤”,把滥用远光灯的司机,称为“远光狗”。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对向行驶车辆的驾驶员视线受影响,甚至会导致对向驾驶员“瞬间失明”引发交通事故。据公安部数据统计,在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上个月,在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当日,已经对229辆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并且公开了其中部分车辆的违法照片证据。
设备安装位置
陇海高架桥东向西方向(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据介绍,该套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的识别抓拍上传。该套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小贴士: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从警方的实验结果来看,夜间行车如果道路照明条件较好,完全不需要使用远光灯。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驾驶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放慢车速。如果夜间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比开启远光灯更加有助于安全。
二、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丰富,夜晚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因此,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
三、必要时可交替使用灯光。在一些照明条件不佳的道路上,为了不对对面车辆造成影响, 远光灯可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面来车时随时更换。
四、时常检查灯光状态。遇到对面车辆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五、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由于空气透明度较低,灯光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驾驶人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不利影响。
六、SUV车身较高,应调低大灯角度。这些车辆,车身高,开启远光灯照射的更远更强,对其他车辆影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