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 查处电动车违法行动不间断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郑州交警四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严查电动车各类违法,在辖区主要路口布警,对行经路口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重点查处电动车带人、逆行、走机动车道。
电动车只能带12岁以下儿童
11月19日上午,二七广场车流繁忙,交警四大队在电动车流量较大的人民路口和西大街路口设置了两个醒目的提示牌:“禁止电动车违法载人”!
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王韩说,交通参与者对自行车不能带人都很清楚,但是对电动车不允许带人的认识还有一些偏差。我们在查处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制作了提示标牌放在广场路口的明显处,做好提示工作;同时大队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把禁止电动车违法带人广泛宣传出去。
“那位骑着电动车带人的同志,请停一下。”四大队二中队民警陈贤金在二七路口拦下一辆带人的电动车,告诉车上的男女青年,“《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电动车只能带12岁以下的儿童,带成年人是违法的。”听到民警的话,再看看身边醒目的提示牌,两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随后陈贤金对电动车驾驶人给予20元处罚。
大力神改装车一律暂扣加篷一律拆除
陈贤金介绍,交通整治以来,按照大队部署,我们加大了对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前期以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为主,现在主要查处电动车带人、逆行、改装、加篷等涉及出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天我们处罚的电动车带人违法行为有四五十起,对发现的大力神改装电动车一律暂扣,对电动车加篷的一律拆除。
骑电动车逆行一查是个网上逃犯
9时50分,一男子骑着电动车沿西大街自东向西靠着道路南侧逆着方向往二七塔行驶而来,被路口正在纠正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执勤交警拦下,在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三教育一采集”录入时,发现该男子系网上逃犯。
逆行男子名叫张某州,58岁,许昌县人,因2017年8月23日20时许,在郑州市金马钢材市场盗窃电动车一辆,被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刑事立案网上追逃。
随即,四大队民警陈贤金、于斌将张某州控制,后移交十八里河分局处理。(记者谢源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