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动车污染防治严峻 亟须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昨日,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的原因,以及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背景。
加强污染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其中之一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确保三年时间明显见效。”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
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提出“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柴油货车污染、工业炉窑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重大攻坚”。
6月2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提出,要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郑州作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目前机动车总量大、密度高、增长快、尾气污染严重。
据最新数据统计,我市现有柴油车25万余辆。据有关研究显示,2016年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为25.5%,为第二大来源。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和90%,一辆国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相当于一辆国五小轿车的50~80倍。
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大型物流批发市场数量众多,过境运输车辆数量庞大。经统计,我市日高速过境车辆约92万辆,其中客车约60万辆,货车约32万辆,尾气排放污染严重。
截至今年11月25日,我市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28,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倒数第15名,是全国重点污染城市之一,特别是秋冬季空气污染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其中NO2年累计浓度倒排并列第4,为六项污染物中排名最差指标,影响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9%。今年10月份以来我市NO2持续高位运行,累积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排名169城市倒数并列第3位。目前我市大气污染氮氧化物污染严重形势严峻。
加强重型柴油车源头管控
为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源头管控,减轻重型柴油车对市区环境质量的影响,2017年7月13日,市政府发布通告,限制国四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放大,原有的郊区和过境高速公路被划入城市建成区内,四环道路已经被纳入城市道路管养,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以及目前大气污染严峻形势,亟须进一步加大柴油车管控力度,特别是对高排放国三柴油车的管控。
经过起草报告、网上征求意见、相关局委征求意见、通告修改、行业代表现场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步骤,11月11日,市环保局联合交通委、城建委、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委局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18年11月2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可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