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两口买海景房 房子没买到 17万首付还要“打水漂”?
首付款交了近1年,老两口还没有拿到购房合同,当初销售顾问承诺的无息贷款也无法办理。
美丽的海景房是不少人的憧憬,闲暇的时候去度假,不住的时候租出去还能增加一份收益。郑州的刘阿姨却因为买海景房而闹心,房子买不了,17万多元的首付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要回。
事件 销售顾问给出一系列优厚条件,老两口决定买房
100元钱跟随看房团去看海景洋房,为期两天半……刘阿姨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她2017年在文博广场看到了威海银滩海景房咨询中心的广告。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该咨询中心位于郑州金成国际广场,是威海乳山的香港平远国际城在郑州的一家代理公司(简称“郑州代理公司”)。
刘阿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于当年11月2日和老伴一起,跟随看房团去了威海乳山的香港平远国际城。
到了地方后,看到样板间和小区里的设施还不错,刘阿姨很心动。但想想自己已经67岁了,考虑到经济情况以及不能办房贷,她打消了买房的念头。
郑州代理公司的销售顾问李军(化名)告诉刘阿姨,可以先付首付,剩下的钱以企业内部无息贷款的形式偿还,期限为5年,而后给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经过核算,除去首付款,每年还款大概5万元。房子2018年5月31日交房,交房后可以签订托管协议,每个月返租金2000元,再加1万元可以包装修和家电。
如此优厚的条件下,刘阿姨和老伴决定在香港平远国际城买一套面积为56.39㎡的海景房。
问题 交了17万多元首付款,却无法申请买房时承诺的无息贷款
到了2018年1月份,刘阿姨前后交了174259元的首付款,其中154259元交给了郑州代理公司,其他的在威海直接交了订金。郑州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刘阿姨,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在审核备案后给她。但是直到现在,刘阿姨也没拿到相应的合同,只有一个复印件。
2018年4月29日,刘阿姨带着郑州代理公司要求的相关资料,去威海办理企业内部无息贷款。但是李军告诉刘阿姨,带着证件还不行,必须要去家里实地考察核实后才可以办理,无息贷款办理失败。
转眼到了合同上5月31日的交房时间,无息贷款依然无法落实。李军告诉刘阿姨,开发商资金链出问题了,没有办法按时交房了,并约定6月8日与刘阿姨一起去乳山解决此事,但是这次的乳山之行依然无功而返。
根据合同复印件上的条款,交房逾期超过60日,购房者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得到相应的利息与违约金。8月9日,在郑州代理公司的办公地点,刘阿姨与李军签订了“退房申请书”。李军表示,要把这套房子卖了才能退钱,并把之前刘阿姨交钱的收据一起拿走了。
9月2日,李军写了一张收条,承诺2周内把174259元退了,但至今也没有结果。
回应 开发商:如果老两口想退款,必须交了全款才能退
什么时候能有结果?河南商报记者近日联系李军,但他一直称自己在外地带团不方便。12月4日,河南商报记者再次联系李军,对方称,自己已经调到威海不在郑州了,没有义务告知再多的事宜,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同该海景房开发商日照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乳山山译分公司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全国有多家代理点,刘阿姨的首付款经过查询在公司账上,但是不可以给刘阿姨办理公司内部无息贷款。如果当地的销售人员承诺可以办理无息贷款,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至于交房时间,该工作人员称,之前承诺的2018年5月31日交房,因为工程上出问题,所以要延长到2019年8月31日。刘阿姨如果想退款,必须交了全款才可以退。其他问题要同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进行协商。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陈勉律师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构成违约,应根据合同约定退还购房人首付款及占用期间的利息。开发商声称购房人付清全款后才予以退款的行为不仅于法无据,且无解决纠纷的诚意,建议购房者尽快与开发商谈判拿回首付款,若协商不成,应尽快走民事诉讼程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