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企业启动“双积分”交易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8年 第34号)公布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即日起,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网址:http://cafcnev.miit-eidc.org.cn)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18年 第34号
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7年度,中国境内130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69.2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38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5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38.14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68.90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
其中,101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67.4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9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00.9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9.0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68.69万分。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101.8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1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7.2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9.88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0.63万分。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