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完成度行业前五,越秀地产逆周期稳健增长
8月24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123.HK,简称“越秀地产”)公布2020年中期业绩。越秀地产上半年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75.6亿元,同比上升1.8%,完成全年合同销售目标人民币802亿元的46.8%(截至7月31日,已达全年合同销售目标的55%);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37.1亿元,同比上升8.8%,核心净利润约人民币19.9亿元,同比上升8.5%。持有现金人民币301.6亿元,净借债率为71.2%,较年初下降2.8个百分点。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峰(左)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林昭远(中) 财务总监兼执行董事陈静(右)
逆周期业绩再上新高 目标完成率行业前五
疫情影响下,今年上半年尤其是春节后,房地产市场整体遇冷,成交量大幅下行。大部分房企上半年销售额同比下跌。据中房网统计,已公布上半年销售成绩的房企,全面目标完成率平均仅达40%。
在此形势下,越秀地产通过加快项目复工复产、积极推进线上销售等创新方式主动应对,同时把握住了疫情有效控制下第二季度市场出现的快速反弹,重点抓好销售和现金回流,最终合同销售额、均价均同比增长,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显示,越秀地产合同销售(连同合营公司项目的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75.6亿元,同比上升1.8%,完成全年合同销售目标人民币802亿元的约46.8%,位列中房网部分房企2020年销售目标完成情况排名第五位。
此外,截至6月30日,越秀地产已售未入账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955.4亿元,较年初上升7.9%,在上半年波动的市场环境中,整体增长态势明显。据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1-7月,越秀地产连同合营公司项目在内的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440亿元,已达2020全年合同销售目标人民币802亿元的55%。越秀地产合同均价达到每平方米人民币24700元,同比上升9.8%。
2020年上半年逆市增长,与越秀地产“1+4”全国化布局及“轨交+物业”战略密不可分。数据显示,越秀地产已入市的三个轨交项目销售良好,上半年贡献了约人民币50.5 亿元的合同销售额,同比增长141.6%。越秀地产重点发展的四大区域之一——华东地区,也实现合同销售约人民币102.4亿元,同比上升9.5%。
“2020年是越秀地产十三五战略规划的收官之年,上半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越秀地产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各项经营业务顺利推进。” 越秀地产董事长林昭远在业绩会上谈到。在“优化结构效益,经营驱动发展”的年度工作主题下,上半年越秀地产持续提升运营和管理能力,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37.1亿元,同比上升8.8%,核心净利润约人民币19.9亿元,同比上升8.5%。盈利能力良好,经营业绩稳健提升。
“开运金”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 财务状况稳健安全
在营业收入与核心净利润不断增长的同时,越秀地产的财务情况也越发稳健。截至6月30日,越秀地产持有现金约人民币301.6亿元,与年初基本持平。净借债率为71.2%,较年初下降2.8个百分点。财务状况稳健安全,资金流充沛。
难得的是,如今新规不断出台,融资管理不断收紧,房企普遍遭遇融资困难、融资成本走高的难题,越秀地产却凭借多元化融资渠道,成功在境内发行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 年期为3+2年,票面利率为3.13%。至今年上半年期末,越秀地产平均借贷成本较2019年下降5个基点至4.71%。报告期内债务年期组合和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而越秀地产独特的“开发+运营+金融”发展模式也有助于维持其财务平稳运行。据悉,上半年越秀地产持股38.37%的越秀房托基金实现收入约人民币8.3亿元,“越秀地产+越秀房托”商业双平台运作优势凸显。此外上半年,越秀地产克服疫情对商业运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挖掘疫情后的行业机遇,创新调整各业态的运营模式,优化客户结构,积极开源节流,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运营成本,实现了公司经营的基本稳定。上半年越秀地产租金收入约人民币2.9亿元。其中位于广州珠江新城的越秀金融大厦期末出租率为95%,保持高位运行,租金收入人民币1.8亿元,同比上升3.8%。特殊时期越秀地产“商住并举”同步迎难增长,抗风险能力日渐增强。
同时上半年,穆迪、惠誉维持投资级信用评级,展望「稳定」,越秀地产2020年中期业绩主要评级指标已进一步优化。
首次覆盖越秀地产的中金公司也在前不久给予“跑赢行业”评级,并在评级报告中指出,越秀地产大湾区充裕的未售土储,足够支撑其未来3-4年的发展。另据中报显示,截至6月30日,越秀地产已在全国战略布局19城,拥有总土地储备约2,363万平方米,而这也将进一步助力越秀地产财务状况保持稳定。
展望下半年,越秀地产董事长林昭远表示:“越秀地产将继续紧绕‘优化结构效益,经营驱动发展’的工作主题,坚持高质量稳健发展,深化轨交+物业战略的实施,全力以赴完成年度销售及各项经营目标,不断提高股东的资金回报率和股东价值。”